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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泰医药IPO遭暂缓审议:业绩真实性频遭质疑 核心产品今年收入预降23.85%

2021-11-29| 发布者: 新泰生活网| 查看: 135| 评论: 1|文章来源: 互联网

摘要: 上交所官网近日发布的消息显示,上海宣泰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宣泰医药”)IPO遭暂缓审议,成为科创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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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交所官网近日发布的消息显示,上海宣泰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宣泰医药”)IPO遭暂缓审议,成为科创板年内第9家遭暂缓审议公司,引发市场关注。

  《经济参考报》记者注意到,上市委现场问询问题主要聚焦于三方面,包括递延权益分成收入的合理性及其影响、相应会计处理是否合规、境外会计师对泊沙康唑肠溶片终端销售出具的专项审计报告的具体情况等。此外,宣泰医药业绩真实性、核心产品商业前景、发明专利数量等问题一直备受监管及投资者关注,成为其此次冲科期间难以绕开的问题。

  针对上述问题,11月22日,《经济参考报》记者向宣泰医药发送采访提纲。至记者发稿,公司对此未予置评。

  业绩真实性频遭质疑

  宣泰医药成立于2012年8月,是一家以研发创新为驱动的高新技术企业,主要从事仿制药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以及CRO服务。近年来,随着公司核心产品泊沙康唑肠溶片的获批,宣泰医药业绩发展十分迅速。

  招股书显示,2018年至2020年,宣泰医药营业收入分别为0.61亿元、1.41亿元、3.17亿元,2021年上半年为1.55亿元,近三年营收复合增速达128.01%;2018年至2020年,公司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依次为-3748.12万元、453.52万元、12340.29万元,2021年上半年为3699.93万元。

宣泰医药报告期内主要财务数据图片来源:公司招股书

  然而,尽管宣泰医药近三年业绩表现颇为亮眼,但其业绩真实性却频遭质疑。

  《经济参考报》记者注意到,在日前的上市委现场问询中,主要围绕公司递延权益分成收入的合理性及其影响、相应会计处理是否合规、境外会计师对泊沙康唑肠溶片终端销售出具的专项审计报告的具体情况等三方面展开。

  其中,针对递延权益分成收入,上市委指出,根据申请文件,发行人通过海外经销商LANNETT销售泊沙康唑的权益分成收入按季度递延结算,在当期确认上一季度的权益分成收入,权益分成收入与当期销售数量及成本不完全匹配。

  为此,宣泰医药需要说明“上述权益分成收入的截止性差异对各期财务报表是否构成重大影响,该部分收入是否属于合同中存在的可变对价,公司于收入确认时点未对该部分可变对价进行合理估计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

  对此,国内一位知名券商人士向记者表示:“从上市委现场问询的问题来看,监管还是对宣泰医药收入的截止性、收入是否达到确认条件较为关注,譬如说里面提及的可变对价,这表明监管可能关注其是否达到可计量的条件、计量基础是否合理等问题。因为这家公司权益分成收入涉及递延结算,通常这种情况下的收入确认时点操作空间会比较大,加之其权益分成收入与当期销售数量及成本不完全匹配,在此情况下监管会重点关注公司的收入确认是否合理。”

  事实上,权益分成收入占宣泰医药收入比重较高。

  根据招股书,2018年至2020年,公司权益分成收入分别为504.67万元、3269.34万元、19733.3万元,今年上半年为8105.61万元,占营收比例依次为8.28%、23.14%、62.30%和52.31%,最近三年呈逐年上升趋势,且具有重大影响。

  因此,权益分成收入不仅成为会计师的关键审计事项,亦为监管的关注重点,《经济参考报》记者注意到,权益分成收入在此前两轮审核问询中均被重点涉及。

  譬如,在首轮审核问询中,上交所就要求宣泰医药说明:权益分成收入下销售数据结算文件、销售奖励收入下经双方确认的账单的具体内容、获取周期、是否取得客户签字盖章确认,两者是否实为同一文件,发行人是否具有相关文件的审计权或其他验证文件真实性的内控措施,销售数据结算文件及账单的真实性。

  前述券商人士进一步表示:“我认为这些问题本质上是监管想通过判定公司的收入确认是否符合会计准则、通过成本与数量等多方面的维度去核实公司收入是否达到确认条件,最终达到验证业绩真实性的目的。其实如果上会过程中还大量涉及这类问题的话,估计监管对公司业绩真实性还是存在疑虑的。”

  除了重点关注权益分成收入外,上市委还要求宣泰医药说明,公司将资产负债表日尚未达到下一里程碑的投入作为合同履约成本列报于存货的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

  此外,上市委还要求保荐代表人“说明上述专项审计报告是否详细描述了境外会计师对LANNETT下游客户的访谈范围及比例、对经销商库存的监盘情况等程序的执行情况;如专项审计报告未涵盖相关描述,发行人与境外会计师约定的上述工作范围,保荐人和申报会计师对境外会计师工作的复核或沟通情况,以及依赖相关专项审计报告作为其核查证据的充分性。”

  对此,前述券商人士分析称:“因为这家公司主要是‘海外销售+经销商销售’的经营模式,其实这两点在上市过程中是审查的难点。一方面因为海外销售中涉及的货物、资金流向等存在一定核查难度,此外,不论国内国外,针对经销商均要求穿透式核查,以防止公司出现串通经销商恶意囤货,虚增收入等情况。因而,上市委问题的实质还是对公司海外销售与经销商销售收入的真实性存疑,所以才会详细问询境外会计师做了什么核查、核查是否到位、是否可以信赖等。”

  事实上,不仅仅是上市委聚焦的三方面问题反映出宣泰医药业绩真实性问题,《经济参考报》记者注意到,宣泰医药的购销数据还与其大客户的招股书“打架”。

  根据宣泰医药招股书披露的前五大客户销售情况,2018年—2020年,宣泰医药向海和药物的销售额分别为358.22万元、1258.07万元、758.03万元;而据海和药物招股书披露的前五名供应商采购情况,2018年—2020年,海和药物分别向宣泰医药的采购额为336.09万元、1056.71万元、1233.75万元。

  可见,最近三年,宣泰医药销售金额与海和药物采购金额差异合计252.23万元,比例为10.62%。

宣泰医药销售金额与海和药物采购金额列示(单位:万元)

图片来源:公司首轮审核问询回复

  这也引发了监管的关注,《经济参考报》记者注意到,在首轮审核问询中,上交所问道:“请发行人说明海和药物向发行人采购制剂委托生产服务的成本确认方法,与发行人收入确认时点及方法是否存在较大差异,发行人销售金额与海和药物的采购金额不一致的原因、合理性。”

  对此,宣泰医药则解释称该差异主要系自身收入确认方式与海和药物的采购支出归集方式不同导致。宣泰医药称,公司CRO收入确认方式主要以已耗用工时占预计总工时的比例并结合是否提供成果资料并经客户确认后确认对应的项目进度,而海和则是根据合同的里程碑约定确认项目进度,由于不同的CRO项目各阶段的研发工作不同,其各个阶段耗用的人工工时并非按里程碑约定的进度分摊在项目各个阶段中,导致项目工时的投入进度与合同中里程碑的约定存在时间差,因而产生了差异。

  核心产品今年收入预计下滑23.85%

  作为一家聚焦于高端仿制药的公司,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宣泰医药在仿制药领域已获得盐酸安非他酮缓释片、盐酸普罗帕酮缓释胶囊、泊沙康唑肠溶片及盐酸帕罗西汀肠溶缓释片等4项仿制药的ANDA药品批件。

  其中,泊沙康唑肠溶片为宣泰医药核心产品,为第二代三唑类抗真菌药,主要用以治疗侵袭性曲霉菌或念珠菌感染,属于国家卫健委颁布的《第一批鼓励仿制药品目录建议清单》中34种鼓励仿制药品之一。

  从竞争格局看,在美国市场上,宣泰医药的泊沙康唑肠溶片于2019年8月获得ANDA批件并上市,成为泊沙康唑肠溶片美国市场唯一的首仿药,根据IMS数据显示,2020年宣泰医药的泊沙康唑肠溶片在美国的市场占有率为41.34%,具有较高的市场份额;而在中国市场上,宣泰医药的泊沙康唑肠溶片于今年1月作为国内首仿获NMPA批准上市,未来将逐步进入国内市场。

  广阔的市场前景、领先的竞争地位也使得泊沙康唑肠溶片一跃成为公司第一大单品。招股书显示,2019年、2020年,宣泰医药泊沙康唑肠溶片收入分别为5345.66万元、25035.93万元,营收占比依次为37.84%、79.04%,可见,目前泊沙康唑肠溶片已成为公司主要收入来源,其销售情况对公司经营业绩影响巨大。

  而如此重磅的一款产品,自然成为监管关注的焦点,《经济参考报》记者注意到,在宣泰医药的两轮审核问询中,均重点涉及泊沙康唑肠溶片。

  譬如,在首轮审核问询中,上交所就问到,“请发行人结合自身2020年下半年、2021年审计截止日后泊沙康唑肠溶片产品的销售数量、销售收入及其构成情况,说明发行人泊沙康唑肠溶片收入是否存在下降趋势,变动趋势与美国泊沙康唑市场规模变动趋势是否一致。”

  然而,宣泰医药泊沙康唑肠溶片的商业前景确实存在较大变数,记者注意到,随着新进入者的入局,今年以来泊沙康唑肠溶片市场格局已悄然生变。

  根据IMS数据,2021年1至6月,宣泰医药市场占有率为38.86%,同比下降2.48%,默沙东市场占有率为53.81%,下降4.85%,而两者“丢失”的7.33%市占率则均由AET抢占,招股书显示,第二家仿制药厂商AET研制的泊沙康唑肠溶片于今年2月获得ANDA批件,市场供需发生变动,对宣泰医药产生了较大影响。

  根据宣泰医药在第二轮审核问询回复中披露,2021年3至6月,宣泰医药泊沙康唑肠溶片销售数量为86.27万片,同比微升0.24%,但受其平均单价下滑32.73%拖累,今年3至6月其销售金额仅为1812.25万美元,同比下滑32.56%;而宣泰医药由此测算,公司泊沙康唑肠溶片今年总收入预计下降约5970.99万元,下滑比例达23.85%。

LANNETT今年3至6月经销泊沙康唑情况(单位:万美元、万片)

图片来源:公司二轮审核问询回复

  不仅如此,宣泰医药还表示,若泊沙康唑肠溶片美国市场中竞争对手数量进一步增加,终端售价和发行人产品市场占有率将继续降低。“若销售单价、销量在2021年3至6月数据的下降幅度的基础上,继续同时下降15%,则发行人净利润将累计下降8639.9万元,与2020年净利润相比,变动比例为-91.69%。”

  对此,前述券商人士向记者表示:“公司持续盈利能力一直是监管关注的重点,因为如果一家公司核心产品的市场竞争格局出现了重大变化、且其销售收入也已出现明显下滑的迹象,而公司又对该产品高度依赖的情况下,此时如果公司没有新产品来支撑其业绩增长的话,公司一般会面临较大的业绩下滑风险,而监管也会高度关注其未来会如何应对这种风险,譬如是否有持续的市场开发或产品开发计划等等。”

  同时,在国内市场方面,宣泰医药亦存在隐忧。

  招股书显示,泊沙康唑肠溶片于今年1月作为国内首仿获NMPA批准上市,市场前景较为广阔。然而,受“限抗令”影响,泊沙康唑肠溶片在国内部分地区被列入了“限制使用”或“特殊使用”范围,其中在天津、北京、山东等5个省市被列入限制使用省份,在上海、甘肃、浙江等8个省市被列入特殊使用省份,值得注意的是,这可能对其推广和应用产生不利影响。

宣泰医药抗菌药物纳入各省级地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分级管理目录的情况

图片来源:公司招股书

  对此,宣泰医药在招股书中称:“随着医保谈判降价,泊沙康唑肠溶片的价格有望下降,届时该药物有望被归类为‘非限制使用级药物’,从而促进公司泊沙康唑肠溶片销量的增加。”

  暂缓审议后终止率达22.22%

  值得一提的是,宣泰医药此次遭遇暂缓审议,将成为科创板第18家、年内第9家遭遇暂缓审议的公司,公司IPO前途扑朔迷离。

  前述券商人士向记者表示,暂缓审议一般就是发审委员对公司的一些问题还未打消其疑虑,可能对公司经营、业务或财务等方面存在质疑,而其会较多体现在上市委的现场问询问题上;而后续进展上看,暂缓审议时间不会超过两个月,通常会根据监管关注问题的核实情况再次安排审议。

  他认为,暂缓审议公司的后续进展核心在于待核实的问题是否可以打消监管疑虑,“如果经过核实能够打消监管疑虑的话一般能够正常过会,否则最终有可能会被否决掉,因为暂缓审议只有一次。实际上,从现实中的IPO案例来看,后续还可能存在暂缓审议公司认为待核实的问题是硬伤,没有办法进一步去核实,从而可能会自行终止IPO的情况”。

  《经济参考报》记者注意到,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2019年3月实施2020年12月第一次修订)第五十二条:“发行人存在发行条件、上市条件或者信息披露方面的重大事项有待进一步核实,无法形成审议意见的,经会议合议,上市委员会可以对该发行人的发行上市申请暂缓审议。暂缓审议时间不超过二个月。对发行人的同一发行上市申请,上市委员会只能暂缓审议一次。”

  事实上,自科创板开板以来,遭遇过暂缓审议的公司并不多。

  据《经济参考报》记者初步统计,截至11月18日,共有670家公司在科创板申请上市,其中,仅18家公司曾遭遇过暂缓审议,占比约为2.69%;而在这18家暂缓审议的公司中,有4家公司目前处于终止审核状态,终止率达22.22%。

科创板暂缓审议公司一览数据来源:上交所官网、记者统计

  在前述4家遭遇暂缓审议后终止审核的公司中,就有两家医药类公司。

  其中,苏州晶云药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今年3月22日遭遇暂缓审议,半年时间后又主动撤回申请文件。值得注意的是,尽管晶云药物主要从事医药研发业务,但其核心技术、持续研发能力及科创属性等一直备受质疑。

  此外,上海海和药物研究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海和药物”)也于今年7月20日遭遇暂缓审议,此后接近两个月时间才获二次上会,但最终结局还是被否,记者注意到,创新药许可引进模式频遭质疑或成为其IPO折戟的重要原因。

  宣泰医药业绩真实性、核心产品商业前景、发明专利数量等问题最终能否解释清楚并获得监管层认可,将成为公司此次IPO难以绕开的问题。

(文章来源:经济参考网)

文章来源:经济参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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